鹿泉市人民法院 司法公正促和谐
鹿泉市人民法院以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抓审判、强素质、重服务、树形象,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亲民、便民、爱民原则,为人民群众排难解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司法为民,强化便民服务意识。鹿泉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了解和认识基层群众的诉讼能力和诉讼需求,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诉讼困难,切实落实各项便民诉讼措施。二、坚持规范司法,大力加强审判管理。该院努力完善司法行为规范和法官行为规范,健全司法能力考评体系,落实审判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三、坚持诚信司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以诚信求和谐,及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制度与工作部署,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
关键词:鹿泉,人民法院,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