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在京无房拒离婚 跨国离婚案男方送房夫妻分手
俄罗斯籍女子萨沙与中国男子王明结婚10余年后,王明提出离婚。萨沙因在京无住所,不敢离婚。近日,经市二中院法官调解,王明同意给萨沙购置一套住房,双方离婚。 2001年,王明与萨沙在俄罗斯相识,后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再后来王明去俄罗斯工作,萨沙在京工作。两人因长期两地工作及教育子女、与父母相处等问题出现争执,王明起诉离婚,但萨沙不同意。一审法院驳回了王明的诉求,理由是“不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王明不服,上诉坚决要求离婚,称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吵架,萨沙经常半夜回家,从不顾及孩子和家人的感受,夫妻感情早已彻底破裂。 二审期间,胡欣宁法官了解到,孩子出生后一直与萨沙生活。萨沙也有过离婚的念头,只是担心离婚后自己孤身在京,带着孩子居无定所。 经过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离婚后女儿由萨沙抚养,由王明给付抚养费;萨沙配合王明探视女儿;王明在一个月内为萨沙和女儿购置房屋一套。(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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