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情人4万元 妻子帮偿还后仍离婚
40多岁的刘某“顺”走情人4万元,对方随即报警,正与他办理离婚的妻子帮他偿还了这笔钱。事后,他仍坚持与妻子离婚,选择和情人在一起。近日,公安机关已以盗窃罪将刘某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去年年底,刘某与年纪相仿的丽丽(化名)结识,过了一段时间后,两人便住在了一起。为了和丽丽在一起,刘某开始着手与妻子办理离婚。今年4月25日,刘某陪丽丽一起去卖车,并最终以5万多元的价格将车卖出。买家当场给了丽丽4万元现金,并称,剩余钱款次日再给。 当晚5点多,两人回到家中,吃完晚饭后,丽丽在洗碗,刘某的朋友打来电话,喊他去赌场玩。出门前,他在没有告知丽丽的情况下,把4万元拿到赌场里“放爪子钱”。事后,丽丽发现,钱没了,遂询问他,但他却矢口否认。 丽丽随即报警,当晚,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刘某没有承认此事。次日,再次接受讯问时,他承认,是自己拿的钱,但他认为,以他和丽丽之间不分彼此的关系,这不算偷。 得知此事后,正与他办理离婚的妻子帮忙偿还了这笔钱。但事后,他仍坚持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选择和丽丽在一起。他说,丽丽告诉她,很后悔当初报了警,还买了辆车送给他作为“补偿”。目前,公安机关已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关键词:男子,情人,盗窃,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