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法院法官爱心捐助当事人患病儿童
“我想表达我最诚挚的谢意和最真挚的感激之情,衷心感谢高莉法官的慷慨解囊和无私帮助……感谢贵院培养出这么优秀的法官!”这是三河法院收到的当事人任某送来的感谢信,字句之间充满了对法院和法官的感激之情。 任某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与刘某生育了一名重度脑瘫儿童。任某于2005年与刘某离婚,孩子由刘某抚养,2006年任某申请法院变更抚养关系,孩子改由任某抚养,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50元,孩子治疗的医药费、挂号费、交通费等任某与刘某均分。随着孩子的成长,各项费用不断增加,任某的负担也越来越大。不堪重负的任某向三河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增加抚养费。 主审法官高莉通过仔细阅卷、走访当事人后认为,本案虽然不是很复杂,但若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加剧双方矛盾,同时也不利于孩子的治疗。于是耐心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阐述道理,化解怨气。最终,双方被法官公正无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折服,刘某同意增加抚养费至每月1300元。同时,与任某一样同为母亲的法官高莉也对孩子的不幸遭遇感同身受,表示以个人名义每年给孩子捐助1000元。一起案件就此圆满解决,当事人不仅感受到了法院的公平公正,也感受到了法官浓浓的爱心。(张剑峰 罗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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