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实现民事执行公证
针对民事执行环节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我院民行科积极研究、努力探索强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断完善、创新工作方式和机制,强化执行检察监督,逐步实现民事执行公正。 一、创立联络员制度、拓宽案件来源 为进一步拓宽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执行案件的来源,我院创立民行检察联络员制度,聘任辖区内8名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骨干为我院民行检察联络员。各检察联络员充分利用自身基层工作优势,积极协助民行部门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在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中搭建了一座沟通、联系的桥梁。 二、深入调研摸查原因、重点跟踪查访 为了深入探究法院“执行难、执行乱”之成因,民行干警先后几次到法院对民事执行工作进行调研,对法院连续两年的执行案件进行统计、摸底,将应执结尚未执结的案件编排造册,分析未按期执结原因。对于排查出的重点案件,我们全程跟踪查访,确保法院正确、高效地开展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庞会宁 杨兰池)
|
关键词:检察,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