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法制河北

沽源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四方面重点监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http://www.hebei.com.cn 2013-06-24 16:42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刑诉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之规定,沽源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重点监督:一是办案单位是否根据情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二是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审判的时候是否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三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机关是否进行监督考察;四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判时是否未公开审理,审判后是否对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以上做法有效地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促进了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的规范化建设;真正体现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质属性。(刘占坤刘新奇)

关键词:成年,未成年,犯罪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闫玲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