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臂团伙”制造50多起“碰瓷”
郭山泽/漫画 “我们是来报案的,我们被人打了。”去年4月底的一天,两名未满18周岁的少年来到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反映了自己受人引诱加入“碰瓷”团伙,被人敲断手臂后,跟随他们以制造出车祸的假象讹人钱财的情况。 随着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一个庞大的“碰瓷”团伙浮出水面…… 近日,该团伙成员李树香、王永清等3人被永康市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一年零四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同数额的罚金。 此前,这一团伙的18名成员经永康市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后,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醉酒后被敲断手臂 李树香是贵州人,在永康找工作期间认识了老乡韦顺虎(已被判刑)。“90后”韦顺虎曾因犯盗窃罪获刑九个月,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与李树香一起,结识了覃毅、王永清、罗宁、刘仕德(均已被判刑)、发仔(别名,身份不明,在逃)等人。 2011年10月的一天,韦顺虎等人在大排档喝酒。当李树香喝得正高兴时,发仔突然问他是否愿意当“财神”,就是将手臂敲断,然后故意去撞车,用制造车祸撞伤人的假象来骗取赔偿金,事成后大家分钱。李树香心想有钱花了,便点头同意。 不久后,醉得不省人事的李树香便被刘仕德、王永清等人抬进了一家旅馆……直到醒来,李树香才发现自己的左手臂疼痛不已、动弹不得。原来,就在他醉酒之时,刘仕德、王永清等人将他的左臂敲断(骨折),“碰瓷”计划就此启动。 要挟车主赔钱私了 断了左臂的李树香随后和王永清等人来到永康市清溪工业区的一条公路上。罗宁、王永清等坐在由覃毅驾驶的小轿车里。覃毅将目标锁定为一辆从远处开来的拖拉机。 机会来了。覃毅向同伴递了个眼色,同伴们立刻心领神会。待拖拉机开到近处时,覃毅等人故意慢慢地将小轿车开到拖拉机前方,堵住拖拉机前行的方向,等着拖拉机从后面超车。 拖拉机司机果然中了圈套,大踩油门准备超车。正在这时,发仔骑着自行车,载着手臂已经骨折的李树香,径直向拖拉机撞去。自行车立即被撞翻,倒在地上的李树香赶紧捂住左臂,连声喊疼。 见有人被撞倒,拖拉机司机赶忙把车刹住,下车查看。发仔一下从地上爬了起来,冲着司机大声喊道:“你把我的朋友撞伤了!你要带他去医院!”这时,早已“埋伏”在附近的韦顺虎和刘仕德像过路人看热闹一样凑了上来。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强烈要求拖拉机司机带李树香去医院检查。司机寡不敌众,只好同意。经诊断,李树香的左臂骨折。韦顺虎、刘仕德等人当即露出了真面目,要求与司机私了,并威胁如果不拿钱,就将拖拉机拖走。无奈之下,司机叫家人送来了1万多元钱做了赔偿,此事才算了结。 事后,按之前说好的比例,李树香分得1000元,韦顺虎分得500元,其他人将余款平分。 利诱更多人当“财神” 经过一次成功的实践,这伙人尝到了甜头。由于分到的钱太少,韦顺虎决定自己当老板。于是,他通过朋友之间互相介绍等方式,很快组织了一个20人左右的“碰瓷团伙”。 经查,从2011年10月起,这一团伙在车辆较多、道路拥挤的路段伺机“碰瓷”,利用人多的优势逼迫车主私了,作案50多起,涉案金额达到40余万元。 去年4月,两名“被骨折”的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该团伙被永康市警方查获。 遇到“碰瓷”别急着私了 办理此案的永康市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介绍,现在“碰瓷”诈骗屡见不鲜,手段也层出不穷。在本案中,几名犯罪嫌疑人故意残害他人身体来达到“碰瓷”的目的,性质尤其恶劣。 “在大多数‘碰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了被害人的心理弱点实现敛财目的。”检察官借此案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行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出现交通事故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急于私了。首先,要有一个基本判断,分析事故起因和结果是否符合逻辑;其次,在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解决,千万别妥协;再次,马上采取一切可以用得上的手段收集并保存好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让交警对事故进行调查。“还是要走法律途径,切勿上了骗子的当、稀里糊涂地私了,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检察官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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