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未婚妈妈杀女 律师:典型的激情犯罪
近日,一起母亲杀害女儿的人伦惨案在广州中院审理终结,被告人陈某莉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11年4月的一天早上,“90后”未婚妈妈陈某莉将自己的女儿用枕头捂死在床上,自杀未遂后于2012年12月被其男友即孩子的父亲诉至广州中院。据了解,陈某莉因案发前一晚与其男友发生矛盾,有意携女儿离家出走又害怕被找到,遂产生杀死女儿然后自杀的念头。捂死女儿之后,陈某莉将女儿的尸体带至其母亲的住处,自己采取各种方法企图自杀未遂,并于同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辩护律师认为,本案系因家庭纠纷而引发,与社会上的故意杀人案相比主观恶意不强、危害性较小,且陈某莉在遭到其丈夫的殴打后,才产生杀死女儿再自杀的念头,属典型的激情犯罪。 法庭综合了案情事实和辩护人员的意见,认定被告人陈某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记者/洪奕宜实习生/李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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