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帮教机制
今年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切实履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于不捕、不诉案件建立了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对于相对不捕案件,改变过去收到公安机关执行回执即案结事了的做法,在公安机关办理释放手续后,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检察机关接受法制教育;对于相对不起诉案件,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以书面检察官寄语的形式剖析犯罪原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宣布决定后的两年内,对其定期回访,杜绝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 |
关键词: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不起诉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