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根据房屋价值征房产税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房产税的国家。凡是年满18周岁的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均应对自己所拥有或者租用的楼房、平房、公寓、分层式居住房间、活动房屋、船宅等房屋纳税。 地方政府按照从价计征的方式征收房产税,课税对象为居民拥有或者租用的房屋价值。 最早开征房产税的国家 现代意义上的房产税,最早出现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其历史可追溯到1601年伊丽莎白时期贫困救济法案中的家庭税,距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作为世界上最早开征房产税的国家,英国的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英国的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由居住地的地方政府负责征收。按照英国的法律规定,凡是年满18周岁的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均应对自己所拥有或者租用的楼房、平房、公寓、分层式居住房间、活动房屋、船宅等房屋纳税。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十分详细的免税范围,例如学生、未成年人、外交人员或残疾人居住的房屋是完全免税的,空置的住宅也有长达6个月的免税期等等。 从价计征房产税 在英国,地方政府按照从价计征的方式征收房产税,其课税对象为居民拥有或者租用的房屋价值。 全国范围内所有的房屋由环境部根据1991年4月1日房屋的市场价值分地区划分为A至H八个级次,其中以D级为基准税级,其他级次的纳税额分别是D级的一定百分比或倍数。 但是,环境部并没有对这些级次中每个级次的具体税额作出统一规定,而是由各地方议会根据地方政府开支情况以及从其他渠道可获得收入的差额来确定。 采用累进与定额税率 房产税的税率采用累进税率与定额税率相结合的模式,按年度缴纳。根据这一税收结构,各地方政府只要确定D级房产的应纳税额,再乘以相应的税率,即可计算出各级房屋当年的应纳税额。 房屋具体位置影响估价 由于房屋的具体位置对其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样的房屋位于英格兰比位于苏格兰的价值要高,因此,英格兰、苏格兰及威尔士地区房屋价值的级次划分规定了不同的基数,但计算方法整体相同。 由于对房屋估价是为了确定各个房屋的相对价值,所以估价以后任何因房产市场价格涨落所引起的价格变化,都不会影响该房屋的估价和级次划分。 无论房屋价格升降,都不会低于1991年房屋的市场价值,因而不必考虑房屋升值或贬值的问题。 为了保证公平,房产税的等级评估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评估局”和国税与海关局下属的评估办公室进行评估,而不是地方政府的税务部门。 各等级房屋的房产税纳税额每年都会调整,从近年情况看,房产税的纳税额呈逐年增长的态势。 具有多项优势 从上述的介绍可以看出,英国的房产税具有许多无可比拟的优点。 首先,房产税强调对享受本社区服务的常住居民征税,与地方税性质吻合。作为英国目前唯一的地方税,该税种由城市、郡、片区三级分享,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的公共事业开支。 其次,居民占用的房屋价值越高,税负越重,初次分配较多的人拿出更多的部分用于政府的公共事业开支,解决了人头税负担贫富不均的问题,实现了房产税的财富再分配功能。 再次,房产税实行中央统一将房屋价值分档与地方确定具体税额相结合,既保证了税政统一,又能适应各地的不同情况。 最后,对低收入家庭和失业者减免房产税的做法,体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照顾,发挥了税收的“劫富济贫”、调节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受到更多居民的欢迎。 交易环节征税 除了在保有环节征税外,英国政府还对房屋的交易环节征税,例如对房屋的转让环节进行征税,包括印花税、遗产税;对房屋转让带来的收益进行征税,包括营业房产税、资本增值税以及对房产收益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 根据最新消息,为了应对当前的财政紧张、体现税收的调节作用,英国政府决定将从今年开始对价值200万英镑(约合1890万人民币)以上的个人所购豪华住房征收7%的印花税,对企业所购的此类住房征收15%的印花税。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
关键词:房产税|地方政府|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