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牟利开赌场18天敛财52万元
开设赌场18天非法敛财52万元。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一个开设赌场的犯罪团伙5人分别被该市南山区法院判处4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2年下半年,刘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深圳市南山区开设一棋牌中心作为赌场,朱某、胡某等人获悉后,分别以注资或介绍客人参赌的方式成为该赌场的股东。2012年12月18日,公安机关查封该赌场,抓获刘某等人,同时抓获参赌违法人员数名,当场缴获赌资人民币68800元。经查,该赌场经营18天共抽头渔利人民币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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