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震后帐篷法庭审结首起刑案
细雨中,一声法槌敲下,被告人高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审结。这是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4月20日7.0级地震之后审结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今天9时30分,芦山县法院帐篷法庭外一片草地上,被告人高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开审。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高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某未经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人经营管理林木的行为,属无证采伐,且采伐林木蓄积485立方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属数量巨大。 10时许,法庭宣判:高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高某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芦山县城上午雨大。记者观察到,庭审现场有两把大伞,一把撑在需要记录的法庭书记员头上,另一把,则给被告人遮住了雨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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