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讨债竟动粗非法拘禁被起诉
受公司委托催讨债务,催讨不成,竟然将欠债公司总经理挟持。日前,福建省云霄县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杨栋提起公诉。 2010年1月,云霄县某照明公司委托江苏某照明公司进行产品代加工,合作完成后拖欠了对方业务款2.7万元。多次催款不成后,江苏某照明公司便找到杨栋帮其索债,杨栋伙同其他三人(均另案处理)到云霄县照明公司总经理林某处索取债务未果。杨栋等人便共谋将林某挟持至杭州。11月8日,他们将林某押至车上进行殴打,并用水果刀威胁。林某不敢反抗,一路被带至杭州某旅馆监禁,并被迫写下3.5万元的欠款字据,其中多出来的8000元作为到杭州的差旅费。直到第二天,在林某的家人将欠款全部打入江苏某照明公司账户后,林某才被放走。 (林耀武陈妙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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