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车撞上八旬老汉 送医院后怕担责溜走
无证驾驶一辆未定期检验的两轮摩托车撞上一名“五保”老汉后跟随120急救人员将老汉送往医院救治,令人感到意外的的是,到达医院门口后,肇事男子因担心承担责任竟又选择了溜之大吉,这前后截然相反的两种表现让他最终身陷囹圄。10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肇事男子属肇事后逃逸,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43岁的宋某是江苏省新沂市某镇农民。2012年12月18日13时许,宋某无证驾驶一辆未按规定定期检验的两轮摩托车沿新沂市某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地段时,与正在路上行走的年已八旬的“五保户”庄老汉撞了个正着,庄老汉随即倒地昏迷不醒,身上多处流血。 事故发生后,围观路人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很快,救护车赶到现场,而知道闯了祸的宋某则跟随急救人员将庄老汉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等到达医院门口时,宋某忽然担心起来,想想自己无证驾驶未定期检验的两轮摩托车,怕因此承担责任,索性乘机溜走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不幸的是,医生努力了一天,最终庄老汉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庄老汉符合颅脑损伤死亡。 几经周折,警方找到了宋某,他对逃跑一事供认不讳。此后,这起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推定,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宋某与庄老汉的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给庄老汉的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7万元,庄老汉的近亲属对宋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宋某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关键词:近亲属|定期检验|摩托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