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人民法院 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
鹿泉法院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改进司法作风,把中央“八项规定”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一、真正做到司法为民,把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作为法院工作的目标。加强民意沟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一些重要岗位、重点执法环节,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回应群众关切,健全文明接待、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建设更加规范的诉讼服务体系;增进群众感情,认真开展带案下访、送法上门、扶贫帮困、送温暖等活动,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二、把作风建设融入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着重抓制度落实。进一步修订完善院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贯穿到制度体系,对司法活动、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各方面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同时,加大作风纪律督察力度,及时通报督察情况,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推动鹿泉法院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
关键词:法院|规定|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