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气污染防治提上立法日程
4月10日从(河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省政府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据了解,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提上立法日程。 据悉,今年年内力争完成的立法项目共22件,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供热管理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预防和制止餐桌浪费办法等。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抓好改善发展环境、规范行政行为,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项目。在设定法律责任时,坚持教育引导优先,切实减少设定行政处罚,特别是罚款条款,能不设的不设,能减少的减少,充分运用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手段,多措并举,督促有关管理相对人纠正违法行为,不能为行政执法人员处理违法行为“一罚了之”、“拿钱走人”提供依据。 在2013年至2017年五年立法规划中,笔者了解到,137个立法项目中有14个为公众建议项目。它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湿地保护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老年人优待办法、住房保障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养犬管理规定、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 |
关键词:大气污染|监督管理|省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