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黑吃黑 教唆他人冒充执法人员拦截走私货
一男子为报复生意伙伴,竟然教唆他人冒充林业执法人员拦截走私樟木货车行使执法权。4月1日,经江西上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8月初,被告人黄某介绍王某认识了吉安收购樟木的客户陈某,黄某与王某说好这单生意成了给黄某5000元作为介绍费,但王某认识陈某后,王某、陈某互留了电话,黄某便为此心生不满,想伺机报复。 2012年8月22日晚,黄某与王某、陈某一起装运樟木时,便通过电话联系黄某某(另案处理)带人冒充林业执法人员在上犹县社溪镇附近等候。次日凌晨3时,装运樟木货车出发时,黄某便给黄某某发短信“车辆已出发”,随后,黄某某将王某走私樟木的货车拦了下来,并对他们说自己是林业执法人员,要求王某出示砍伐樟木相关手续,否则就把樟木运回林业局。黄某便假装不认识黄某某,出面叫王某私下出钱打点,王某同意后,黄某便拿出2000元给黄某某要求私了,黄某某不收,黄某又假装打电话给林业部门领导疏通关系,黄某某也配合其接听电话,随后,黄某某收下了王某3000元罚款后放行,黄某分得1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教唆他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前述判决。 |
关键词:执法人员|被告人|招摇撞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