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法制聚焦

大哥独得老母20万遗产 起诉弟妹分摊2万丧葬费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7 23:11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人民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李婧)五个兄弟姐妹,有的同父异母,有的同母异父,有的甚至异父异母。父母死后,大哥一人独得老母20万遗产。由于母亲死后的丧葬事宜都是由大哥一人打理,并花费了2万余元,大哥不愿一人独自负担,于是一纸诉状将四兄妹诉至法院,要求其平摊老母的丧葬费。

  原告王华诉称,自己与李林、李伟、李成、李梅等五人属于异母异父、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五年前,五人的父亲李大爷去世,去年其母亲王老太又去世。根据王老太临终前立的遗嘱,王华一人继承了王老太20万的存款,为此其余的兄妹耿耿于怀。王老太死前的医疗费等都是由王华自己一人负担的,丧葬费2万余元也是由王华自己负担的。为此,王华将四兄妹诉至法院,要求四人平摊母亲2万余元的丧葬费。

  被告李林、李伟、李成在接到法院的电话后,先后来到法院与法官进行沟通。三人称,母亲在病重后,大哥王华将其接到家中,在四兄妹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母亲写下遗嘱,20万元遗传全部给予王华一人。现在,他们不愿意追究遗嘱是否是母亲真实意思的表示,但让他们平摊2万元的丧葬费,他们是绝不同意的。

  被告李梅在接到电话后,当天来法院领取传票,但是在领取传票回家的途中遇到王华,两人发生争执,王华打了李梅几下,这让李梅非常气愤,坚决不同意支付母亲的丧葬费。

  目前,此案由北京市房山法院受理,择日进行审理。

关键词:丧葬费|王老太|万余元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责任编辑:李军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