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温阿姨仍保留着几十年前她跟丈夫之间的通信。王良珏摄
▲说起老公无情抛弃自己,包养“二奶”的事情,温阿姨老泪纵横。王良珏摄
日前,一位阿姨来到南方日报清远记者站,自我介绍说她是清远市工商局原副局长何某辉的妻子温某某,现年64岁,是市工商系统退休干部,她要通过本报揭露其丈夫多年来包养二奶的生活作风腐败问题。据其介绍,何某辉(2008年退休,现年64岁)是清远市工商局正处级退休干部,在职时曾任清远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清远市工商局副局长,温某举报何某辉包养二奶阿梅(清远本地人,现年45岁)长达10年之久。自2008年何某辉退休后,他更是肆无忌惮,长期不回家居住,现与阿梅住在清新区一靠山高档小区内。
据温某反映,何某辉有清远市区和清新区多处名下房产,加上房屋租金和退休金,每月收入有1.4万多元,并有一辆凯美瑞小车代步。
而何某辉公开场合并不承认他包养二奶,他表示阿梅只是照顾他的“保姆”,他本人曾于2011年患病,需要有人照顾,并多次对温某表示“如果你想离婚就去起诉我”。
温某养活一家7口资助何某辉读师范
据温某介绍,何某辉与其同龄,均是清远市清城区源潭何屋村人。“我们1971年结婚,夫妻情分已经有40年,想不到现在到了这般田地。”温某回忆道,结婚前她在老家一水泥厂工作,一个月收入30元左右,且另外务农每个月又有约45元的工分收入,农忙时工分更多,她在家里又养猪养鸡,各项收入加起来每年收入有千余元,而当时何某辉在当地一间小学当民办老师,每月人工15元。
1971年两人结婚后,何某辉母亲也同夫妻俩一起住。1978年恢复高考,何某辉考上韶关师范专科学校,而当时两人已有3女1子,最大的女儿已经6岁,最小的女儿刚满月。
温某记得,何某辉去韶关读书后,一家7口只有她一个劳动力,靠她一人在生产队、水泥厂打两份工,以及养鸡、养猪养活一家人。不仅如此,温某还有几千元盈余。“当时还想着拿这笔钱在老家盖新房,但何某辉读书后,就盖不了房,得供他读书、给他吃穿。”温某表示。
1981年,何某辉毕业后留在韶关工作,他将大女儿和儿子接到韶关,1984年,温某带着另外两个女儿去韶关。“这3年间,何某辉的工资也不高,养活不了两个子女,我还是要补贴他。”温某表示。
到了韶关后,温某也相当勤劳,起初在学校扫地,后来又在韶关郊区开荒种地、卖菜、打杂工,挣得足够家用。“当时在何屋村,人人都说我勤劳,一直到韶关,我挣的都比何某辉多,一直在补贴他。”温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