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巨款既不敢存银行,也不敢放家中,而是藏匿在异地的出租房中。办案检察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从出租房中将赃款起出。近日,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在查处国家投资管理项目中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中,挖出了姜某涉嫌受贿40余万元的大案。
犯罪嫌疑人姜某,系南充市某国家投资管理项目中心主任,主要负责国家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在专项行动中,有人向办案检察官检举姜某涉嫌受贿,经过调查核实后对姜某立案侦查。姜某承认受贿事实,但在向办案人员交代其涉嫌受贿赃款的去向时,支支吾吾,漏洞百出,神情表现地十分慌张与不安。侦查人员针对姜某心理情况的变化,运用审讯谋略,使其最终主动交代了赃款去向的真实情况。犯罪嫌疑人姜某为了不让自己受贿犯罪的事实暴露,将其所收受的40余万元贿赂款既不敢存银行,也不敢放在家中,而是藏匿在其异地所租的一房屋中,每隔一段时间姜某都会专门开车去藏匿地查看是否有意外情况。根据犯罪嫌疑人姜某的交代,侦查人员第一时间赶赴赃款藏匿地,搜查出40余万元赃款并已全部扣押。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陈鉴 杨文斌 记者杜建川、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