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实施5年来,河北省承德市检察机关弘扬塞罕坝精神,切实担负起守护首都生态“护城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生态责任、时代责任,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和推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动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治理
承德是京津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支撑区”,为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同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会签《关于深化密云水库饮用水源地跨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办法》。市县两级检察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机制、能动监督、溯源治理“三位一体”抓实工作,全力促进水资源水生态、林地草原综合治理,为“两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此外,承德市检察院还与市政协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形成监督合力。
为提高办案质效,自2019年12月起,承德市检察院创新推出“1+2”工作机制。坚持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融合发展,探索集中统一行使公益诉讼、食药安全领域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检察职能的制度,要求员额检察官对相关案件“一次审查、一体把握、一案到底”,高效推进关联案件办理,通过线索整合、证据共享、监督联动等制度,以及“一条龙、一体化”审查模式,加强打击犯罪力度、增强公益诉讼效果。通过各项机制建设,形成内外协调、联动发力、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5年来,承德市检察院依托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长城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全方位筑牢司法防线。组建由市县两级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参与的办案组,针对坝上草原植被生态破坏问题,部署开展坝上地区风电项目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组织办案组调查风电项目50个、风电机组1986台,发现被破坏场所90余处,分别向各相关县的林草局、农牧局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监管部门和承建风电场企业投入修复资金1.47亿元,恢复植被面积22.5万亩。风电项目建设中昔日沙土朝天的景象在公益诉讼办案监督后得到有效改善。
为有效开展“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承德市、县两级检察院,分别组织检察干警对辖区内的长城进行实地踏勘,了解长城遗址现状,为司法保护长城掌握第一手资材。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长城保护领域案件线索75件,立案62件,磋商结案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修缮受损长城12处,划定长城保护范围20处,规划修缮方案2处,规划完善警示标识牌613处,推动争取文保资金147万元。研究制定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四市检察院《关于建立长城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办法》,推动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走深走实。其中,承德市检察院“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被评为河北省政法系统“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十大经典案例。
守护首都生态“护城河”
针对水源地污染问题,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对“葛家胡同雨排口”污水管道崩裂失修造成污染的问题,向区城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时督促对渗漏之处进行封堵,有效保障了武烈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发现水资源水生态安全隐患问题35个,污染环境线索18件,通过立案督促整改落实18个。双滦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依托卫星云图定位现场对侵占破坏河道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就河道被侵占的情况与当地有关人员和知情群众进行座谈,召开专题督促整改协调会议,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在持续跟进监督中,侵占河道10余年的5600平方米违章建筑已拆除,35亩耕地已腾退,河道恢复了原貌。宽城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监督非法电捕鱼的6被告增殖放流投放鱼苗,向潘家口水库投放鱼苗2400多斤。
承德市检察院努力营造优质的生态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部署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专项排查活动。突出排查安全设施不达标、破坏生态环境、违法占地等问题,强化源头治理,牢牢守住安全、生态、土地三条红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筑牢首都生态“护城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专项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培育典型树立精品
承德市检察院注重强化精品意识,做好典型案件培树工作,集中办理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承德市规范药品广告行政公益诉讼案”“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生态环境修复行政公益诉讼案”“承德市滦平县长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0年河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滦平县人民检察院、围场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长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1年河北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5年来,承德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28件,提出检察建议1352件,起诉135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26.32万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7公里,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9.7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2368.68万元,提起惩罚性赔偿108.24万元。
新起点,新征程。承德市检察院将持续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定保护公益信仰,不忘守护群众初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贡献检察力量。(记者 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