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省检察院组织全省三级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检察官代表赴饶阳县就衡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某抢劫、盗窃案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当地律师代表一起参加活动。
此次观摩评议的案件为衡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某抢劫、盗窃案,该案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重大。案发后,衡水市检察机关迅速选派骨干力量提前介入,全面梳理案件线索,厘清当事人关系,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并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提高了诉讼质效。审查中,承办检察官经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害人亲属生活状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司法救助,彰显了司法温度。法庭上,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针对性讯问,突出重点、层层递进,运用多媒体分组出示在案证据,环环相扣、详略得当,并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警示意义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充分回应了辩护人的辩护理由,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大家一致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举证条理清晰、答辩回应有力、用语规范得体。同时,围绕文书制作、讯问重点、举证顺序、答辩技巧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并畅谈交流了提升公诉指控能力的心得体会。
“加强文书制作能力,起诉书要简洁明了,出庭意见文书要注重证据分析;加强案件审查能力,对证据要严格把关;加强出庭指控能力,培养良好的答辩思维,确保庭审答辩听得清、找得准、说得透。” 观摩人员代表在总结发言中表示,该案庭审顺畅、效果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提出,举办重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的目的不仅仅在提升案件质量,更要锻炼青年干警,打造重罪检察队伍,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衡水市检察机关代表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以案代训”作用,全面加强检察人员素能培养,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赵静 孙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