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蔡洪坡 通讯员 何圣婕 闫媛媛)近日,赞皇法院审结一起以“健步鞋”“补肾酒”名义诈骗老年人钱财的案件,数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年底,周某(已判决)和被告人吕某刚与某医药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滨商定,由该公司平台销售老年健步鞋、首乌补肾酒。老年健步鞋货源由吕某刚安排,首乌补肾酒货源由周某安排。
周某与吕某刚、吴某滨以骗取老年人钱财为目的,共同商定了虚构事实的销售首乌补肾酒话术剧本。吕某刚通过电视广告宣传老年健步鞋,寄递老年健步鞋时附赠的视频机内插入首乌补肾酒宣传视频及购买电话。吕某刚获取购买首乌补肾酒意向客户信息后,将电话号码发给吴某滨公司员工。吴某滨直接或间接安排公司员工被告人张某超、陈某佳、赵某聆、王某伟等按照话术剧本虚构身份、虚构首乌补肾酒成分、夸大疗效向意向客户拨打电话,诱导老年人购买首乌补肾酒骗取钱财。被告人李某负责将客户数据提供给济南某药房,由该药房给客户发货;高某娟负责向药酒厂家付款、销售回款等资金管理。
2020年底至2021年3月,该医药公司通过销售首乌补肾酒诈骗被害人钱财7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张某超、陈某佳、王某伟、赵某聆分别诈骗被害人钱财9000余元至1万余元不等。
赞皇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滨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吴某滨等7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高某娟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吴某滨违法所得依法发还各被害人。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朋友,务必提高警惕,不盲目相信虚假宣传,不轻信所谓“特效药”“神药”,有病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遇事多与子女、亲邻商议,保护好自己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