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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为古树名木确定“监护人”

来源: 河北法制网  
2022-08-05 13: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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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坝上地区稀有的古树名木资源,张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公开听证、发出检察建议,为古树名木确定“监护人”,制作“身份证”。

  张北县检察院经走访调查得知,张北县现存古树4棵,其中一棵二级保护植物即350年树龄的柳树,两棵三级保护植物,分别为250年树龄的白榆树和130年树龄的榆树,还有一棵未认定等级的、有100年左右树龄的柳树。检察干警针对古树名木登记、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周边环境、生长状态等情况,深入古树所属3个乡镇,对记录在册的4棵古树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存在古树标识不清晰、责任单位不明确、古树周围散落生活垃圾、古树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张北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就环境公益受损害的事实和程度广泛听取意见,分析保护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就如何有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救助工作进行探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园林局、3个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参加听证会。承办检察官介绍基本案情,通过多媒体形式现场出示各乡镇古树名木管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会部门和乡镇人员结合各自职责对做好古树保护工作拟定了初步方案,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也发表了意见。

  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的见证和监督下,县检察院公开向责任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每棵古树名木有人看有人管;制作古树名木“身份证”,并增加二维码信息,使古树名木棵棵挂牌、株株带证;建议专门管理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检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相关责任单位代表当场表示,将积极履职整改,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对古树进行全方位保护。(王超)

关键词:张北县,检察院,古树名木责任编辑:蔡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