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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曝光3月份严重交通违法案例

来源: 长城网  郑可欣
2022-03-31 16: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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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郑可欣)3月31日,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曝光了3月份查处的7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清明节假期临近,车辆出行增多,各类交通违法高发多发,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酒驾醉酒、超速超员、无牌、假牌、套牌车辆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营造安全畅通行车环境。

  省交管局提醒:请广大驾驶人守法驾驶,抵制危险驾驶,摒弃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自律守法驾驶的良好习惯。

  1、人锹混载,危险!

  3月18日,邢台平乡一名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后车厢内坐了不少人,这些人或蹲或坐,挨挨挤挤,有的手里还拿着铁锹,没有一点防护措施,十分危险。

  经核查,车厢内违法拉载了6人。驾驶人苗某抱着侥幸心理用货车拉人,车载人员均为从事道路两侧绿化养护工人。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苗某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

  2、这辆小面包车内挤了18人

  3月11日下午5时许,秦皇岛抚宁交警查处一辆超员违法的金杯面包车。

  经查,驾驶人李某某当天拉载村民去某村种蒜,收工后驾车返村。该车核载6人,实际乘载18人,车厢内部分座椅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小板凳和小马扎。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李某某因超员违法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被处以罚款500元,并扣留机动车及驾驶证。

  3、这辆车上演现实版的“大变活人”!

  3月1日,保定高阳的执勤民警查处一起超员违法行为,该车核载9人,实载19人。

  据了解,该车驾驶人蒋某某称车内都是工人,下午2点交接班,当时是准备送工人去换班的,为了节省时间,便心存侥幸拉着一车人上路。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蒋某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4、前排不够“挤” 后备箱来凑数

  3月1日18时17分许,邯郸武安的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车内密密麻麻挤满了人,存有超员嫌疑。在执勤民警清点车内乘客人数时,竟有人员从后备厢陆续下车。

  经核实,面包车核定载人数为8人,实载12人。执勤民警将超员人员进行了安全转运,并对驾驶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5、“黑校车”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

  3月3日12时20分许,沧州执勤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挤满了孩子,涉嫌超员。检查发现,面包车后排座位已被改装,孩子们挤坐在加装的长凳子上。该车核载7人,实载18人,除驾驶人外,还载有1名接送站工作人员和16个小学生。

  经查,该车既没有任何校车标识,也没有任何关于校车的手续。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肖某某被合并处以罚款20200元,驾驶证记6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驾驶人肖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撞上警车不知情 醉酒驾车危害大

  3月11日晚21时许,邢台市任泽区的张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辛店镇路段时突然倒车,顶撞了路旁停放的警车。 经询问,张某某在家喝了约三两白酒,因朋友约其到某饭店喝酒,于是驾车出门,对顶撞警车车门的事情竟然毫不知情。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抽血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3.5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某在2021年12月20日因酒驾被平乡县交警大队查处,这次属于第二次饮酒驾车被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张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醉酒男子“假吹”难逃法网

  3月1日下午,邯郸武安交警大队查酒驾过程中,醉驾男子面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数次表演“假吹”,并直言“我喝酒了,但我没喝醉”,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民警依法带往医院进行抽血。在去医院路上,驾驶人又称自己有抑郁症,企图逃避处罚。最终,该驾驶人血检结果为16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车。

关键词:交管,交通违法,交通安全责任编辑:郑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