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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桥西法院发出该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来源: 长城网  郑可欣
2022-03-18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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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郑可欣 通讯员 李建永 宋小娜)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向监护人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自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桥西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据了解,这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存在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经过对被告人的成长及生活轨迹进行调查,主办法官了解到其父母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未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长期疏于对被告人的教育管理,忽视思想教育与道德教育,致其法制观念淡薄,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据此,主办法官决定向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父母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主办法官围绕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成因、性格习惯、今后的帮教工作等方面,对监护人进行教育引导,责令其依法履行职责,注重家庭,培养良好的家风、家教,注重被告人的身心培育和引导,从而更好地帮助被告人教育改造。经过教育指导,监护人当面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会做好教育指导工作,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桥西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不仅有助于法制教育和家庭教育联动,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键词:桥西法院,家庭教育,未成年人责任编辑:郑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