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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回家安心过年啦!”

来源: 河北法制网  
2022-01-29 11: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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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没想到啊闫法官,我们这起执行案子从立案到现在才十来天的时间,你们就让我们拿到了钱。这会儿,我终于可以给大伙儿一个交代了。今年,我们可以回家安心过年啦……”1月19日,来自唐山的申请人许某带着浓浓谢意,专程来到黄骅市人民法院,将一面书写着“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闫浩的手中。

  原来,2020年4月份,申请执行人许某与老乡张某、刘某、杜某一行4人,从唐山来到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务工。当时,恰逢被执行人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简称某建筑公司)承建了某商务中心二期工程,于是,4人以许某的名义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从事外架搭设及相关工作。

  同年7月份,许某等人按要求如期完成了相关工程。某建筑公司验收合格后,由工地负责人刘某某向原告出具了完工结算单,并确认了工程价款数额,共计10万余元。刘某某承诺发包方拨付工程款后就给许某等人结算。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内,许某等人多次到工地找某建筑公司协商付款事宜,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当年12月份,眼看年关将至,不想再等待的许某等人决定将某建筑公司起诉至黄骅法院。

  法院受理后,发现此案的送达成了难题。因为某建筑公司工地已经撤场,电话也联系不上。好不容易联系上某建筑公司的有关人员,却被告知对刘某某代表公司签订完工结算单的行为不予认可。后经追加刘某某为被告、鉴定等程序,历时一年,许某等人终于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书。但当判决生效后,某建筑公司依然不履行生效的法律义务,许某等人不得不于今年1月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黄骅法院法官闫浩接手了这起执行案件。当时,闫浩的手中有50余起案件亟待办理,他的手机每天要接打好几十个电话,尽管如此,他还是对这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给予“格外关注”。他想,一定要尽快结案,让几位农民工都能安心回家过个年。

  经过线上线下查控,法院仅冻结了被执行人万余元的存款,这与拖欠农民工的10万余元工资款相差甚远。而通过被执行人公司在审理阶段预留在法院的联系方式也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公司,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联系不到被执行人,闫浩就试着通过启信宝查询被执行人注册时预留的联系方式,可此时该联系方式已被停机。紧接着,闫浩又查询到被执行人2019年在成都某法院有执行完毕的案件,他立即通过该法院官网,联系到该院执行局,查找到了被执行人在该院预留的联系方式。当闫浩试着拨通了机主贺某的电话时,贺某称他已从某建筑公司辞职,好在贺某提供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雍某的联系方式。闫浩立马拨通了雍某的手机——

  “你好,我是河北黄骅法院法官闫浩,许某与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立案执行,如你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我院将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电话里,闫浩与雍某讲明了该案案情,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雍某听后,因惧怕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存在涉案信息影响招投标工作,于是,当天就把10万余元的案款打到了法院案件款专户。

  1月17日下午,从唐山赶来的许某代表其他3名工友从黄骅法院如数领取到了工资款。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执行案件最终得以顺利执结。(通讯员 袁辉 记者 陈兆扬)

关键词:执行,黄骅责任编辑:郑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