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李慧峰 刘力鑫)诚实信用是每个民事主体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言而无信必受其害。日前,井陉县公安局秀林刑警队破获一起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案,犯罪嫌疑人吕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7年3月,吕某(男,53岁,井陉县人)经营的某实业公司因一笔400万元的债务与债权人在井陉县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吕某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然而,协议达成之后,该实业公司和吕某却未履行法院民事调解书中约定的还款义务。根据债权人的诉请,执行法院将吕某及该实业公司列为被执行人。
2021年7月,吕某变卖了该实业公司的部分设备得款500万元。为了逃避执行,他与购买方串通将变卖设备所得款项偷偷转给第三方公司,再由第三方公司按其意图支付给他人。井陉县人民法院多次对吕某进行传唤,并裁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2021年10月,井陉县公安局秀林刑警队受理该案后,立即对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且很快将之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吕某主动投案。经审讯,吕某对故意逃避执行法院裁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已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