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李慧峰 刘力鑫)日前,井陉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违法行为人郑某被行政拘留。
12月29日晚20时许,井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迎宾路设卡查处酒驾行为时,发现一辆货车形迹十分可疑。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货车车厢内装载了满满的烟花爆竹,且司机郑某不能提供任何运输许可手续。
随后,执勤交警将该案移送该局微水派出所处理。经进一步调查,司机郑某平时以跑运输为生。临近春节,他受几名好友委托到衡水饶阳县某烟花爆竹公司,购买各类烟花爆竹共计260余箱,并使用自己的货车途径井陉运输至山西昔阳,每箱赚取10元运费。对于运输烟花爆竹应当遵循的安全规范,郑某一无所知。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人郑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井陉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