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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的“血汗钱”安全落袋——保定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纪实

来源: 河北法制报  
2022-01-04 15: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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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同村的19个姐妹终于拿到了辛苦钱。感谢检察官把我们农民工的事情放在心上……”日前,唐县的张某拿到8071元的工资款后,第一时间向检察官表示感谢。这是保定市检察机关全方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帮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个典型案例。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为了让农民工的“血汗钱”安全落袋,保定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为民举措,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农民工提供司法援助,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各基层院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推出根治欠薪工作一系列举措,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拓宽渠道 深挖案源线索

  “工资被拖欠了该怎么办?”尽管相关部门在不断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但仍有部分农民工不知如何表达诉求。对此,保定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拓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线索途径,通过“两法衔接”平台主动发现线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走进工地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等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履职支持帮助农民工维权。

  庞某某因为工资被拖欠问题烦恼数月不知如何维权,在检察院开展的一次法治宣讲活动中他看到了希望。

  今年2月,庞某某到保定某橡胶有限公司上班,双方口头约定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但至3月底,庞某某未领取过任何薪酬。庞某某离职后,该公司仍未按照之前的约定向其支付应得薪酬5491元。庞某某多次给公司负责人打电话讨要工资,但对方不是拒接电话就是找各种借口拖延,后庞某某又几次直接到公司讨要工资仍然未果。

  一次偶然的机会,庞某某遇到了博野县人民检察院在街头开展的法律宣传活动,便将自己的困扰向检察干警进行咨询。“您别急,我们帮您讨薪。”检察干警的一句话让庞某某重拾希望,他满怀期待地说:“这下我终于找到主心骨了。”

  在充分了解并核实了庞某某的诉求后,博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内部会议,商讨该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考虑到拖欠工资的数额较小,检察干警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有了初步方案,检察院立即行动,并会同当地劳动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找到该公司负责人,经过共同的耐心沟通调解,公司方同意并立即支付了拖欠庞某某的全部工资。

  找准症结 建立联合调处机制

  “现有22名农民工反映某工程项目拖欠110余万元工资问题,请你单位迅速行动,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9月23日,竞秀区人社局接到上级紧急电话通知后,第一时间向区公、检、法通报情况,共商解决办法。检察院立即派员参加见面会,协商解决欠薪问题。见面会上,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人社部门人员讲政策摆利害,最终促成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3天后,拿到一沓沓的足额现金,工人们激动不已。

  今年7月,在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竞秀区检察院检察官到该区人社局走访调研时发现,负责根治欠薪工作的相关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职能短板,与此同时,法院系统在民事执行领域存在执行难问题,而检察机关在开展此项工作中也面临线索发现难、深入监督难、取得实效难等诸多困难。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9月16日,竞秀区公、检、法和人社局会签《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调处工作机制(试行)》,共同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站式”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欠薪案件均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执行。同时设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调处工作联络点,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牵头,明确联络员,具体沟通协调,畅通办案渠道。

  联合调处工作机制运行以来,竞秀区检察院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会同区法院、公安分局、人社局共同开展“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共办理农民工欠薪类劳动监察案件8件73人,涉及金额120余万元;劳动仲裁案件12件20人,涉及金额6.5万元;支持起诉3件,涉及金额2.4万元;联合化解劳动欠薪纠纷4件,涉及金额22万元。同期对2020年度涉农民工欠薪仲裁案件“回头看”,联合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达成和解50件,执行完毕20件,发放工资62万余元,有效消除了社会隐患,维护了基层稳定。

  宽严相济 力求实现维权和护企并重

  保定市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的同时,还注重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张某和同村的19个姐妹的工资共计77100元被刘某、边某无故拖欠,20人先后奔波了半年之久,仍未果。今年6月,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案移送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是一起涉及民生的案件,我们不能就案办案,一诉了之,要从根源上化解纠纷,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受案当日,唐县检察院检察长当即提出要求。副检察长带领办案检察官对刘某、边某二人进行提讯,并开展释法说理、教育引导工作,力争消除二人的对抗心理,促其支付工人工资。一开始,刘、边二人态度恶劣,拒绝支付,办案人员并未放弃,继续对其讲法律讲政策讲道德。通过多次对犯罪嫌疑人做思想工作,二人深刻认识到了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以及诚信做人的底线。在检察官的努力下,二人最终支付了拖欠的20名务工人员工资。工人们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签署了谅解书。

  刑法第276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20名农民工拿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企业负责人被不起诉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一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得以圆满办结。(牛继芬)

关键词:农民工,欠薪,检察责任编辑:郑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