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谈伟)近日,平山县公安局连续查处2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付某、齐某,并查扣烟花爆竹34箱。
在县政府发布有关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以来,平山县公安局结合双节安保、金盾风暴“清污”行动,持续发力,加强社会面巡逻管控力度,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排查。
12月,古月派出所联合机动队在排查中发现古月镇某超市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经调查,在明知平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县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情况下,超市负责人付某仍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并在自家门市仓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1箱。当日中午,古月派出所连续作战,在某村发现齐某经营的门市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3箱。
经询问,付某、齐某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平山县公安局依法对两名违法人员处行政拘留5日处罚。
下一步,平山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