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2019年,一批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步入关键阶段,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正式亮相......让我们一起聆听2019法治“好声音”。
一批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
2019年,一批新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
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同步实施;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开始施行,除了规范电商合法经营外,也将给消费者带来更多权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始施行,填补了我国污染防治立法的空白;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既落实了三权分置和长久不变的政策要求,也加强了对于农民权益的保护。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开始施行,这是“两院”组织法实施近40年来首次大修;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等6项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届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百姓办事更便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将以更大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2018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局之年,专项斗争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处于至关重要的承上启下阶段,展望2019年,扫黑除恶仍在闯关夺隘、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为民除害的“大扫除”不歇气、不间断、不止步:开展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督导;把“打伞”作为主攻方向;排除干扰阻力,攻克复杂案件;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步履坚定、方向明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将以更大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2019年底实现“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目标
2018年10月28日至29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形成部省协同合力,全力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信息化建设目标。
统一裁判尺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1日在北京揭牌成立,即日起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受理相关案件。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任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副庭长、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该司法解释规定了知识产权法庭的案件审理范围、审判权运行机制、诉讼程序衔接等问题,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设立知识产权法庭有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以改革的思维推进改革,加强对中外企业知识产权的依法平等保护,促进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检察机关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捕诉一体
备受关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真容”终于在2019年1月3日揭开面纱。
国务院新闻办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优化效能、突出专业化建设、注重统一规范等基本原则,最高检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分别设立第一检察厅、第二检察厅、第三检察厅、第四检察厅;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设立分别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的第六检察厅和第七检察厅,专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的第八检察厅;调整刑事执行检察厅的职能,设立第五检察厅;设立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将控告检察厅、申诉检察厅合并设立第十检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