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丢100元怀疑服务员所为 开无牌警车强收保释金
一协警在休闲店消费时,丢了100元。因怀疑是店内服务员所偷,便带着两名同伙,开着一辆派出所的警车,穿着警服,冒充警察执法,带走两名服务员,以执法为名向她们强行索取3000元保释金。昨天获悉,该协警和同伙均被江岸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刑。 41岁的闵某是武汉一个派出所的协警,去年6月6日凌晨两点,闵某到江岸区三眼桥一休闲店消费时,认为自己的100元现金被店内服务员盗窃。 当天,闵某将自己工作的派出所内一辆没上牌照的警车开出,带上另外两名朋友张某和杨某,其中闵某和张某着警服,而杨某因虎口上有文身,没有穿警服。3人来到休闲店内,以该店涉嫌违法为由,冒充警察执法,将店内两名女服务员带上警车,随后以交保释金名义,向两女服务员收取现金3000元。 事后服务员觉得他们这种行为可疑,便向警方报警,当年6月25日凌晨1点,警方将闵某先行抓获,下午5点,民警安排闵某联系张某,将其约出来见面后抓获。8月12日,杨某也被抓获。闵某家属代其退出3000元赃款。 江岸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闵某、张某、杨某等3人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张某、杨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近日,江岸区法院最后判决,闵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刑一年两个月,张某、杨某也因招摇撞骗罪各获刑一年。(记者万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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