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山海关检察院“四做到”规范侦查笔录
长城网秦皇岛3月25日电(王童童 记者 李兴双 通讯员 刘高飞) 记者今日获悉,近日,秦皇岛市山海关检察院针对以往侦查笔录制作规则不统一、签字不完整和内容表达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干警开展对笔录制作讨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总结出一套“四做到”规则制作侦查笔录规范办法。 笔录制作规则统一 该院以高检院部署的统一软件中侦查笔录为模板,参照《贪污贿赂案件收集证据参考标准》中对侦查笔录制作要求,形成一套统一、规范的侦查笔录样板,对当事人身份、侦查次数、被询\讯问人签字和检察人员签字等易忽略点予以完善; 侦查笔录整洁统一易查看 该院将侦查笔录样板导入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文书库,统一由干警生成使用。通过设置笔录正文以“三号仿宋”为标准字体、段首的“问”与“答”加粗放置在段头和正文悬挂缩进等多种改进方式,对侦查笔录排版予以完善,可以让查阅人一目了然地阅读侦查笔录; 笔录内容忠实侦查事实 在侦查过程中,该院秉承着在笔录中最大程度地还原被询\讯问人口语表述特点,避免不符合被询\讯问人身份“被加工”的表述内容出现,对晦涩难懂的表述可以通过备注或追问的方式予以说明; 重视无罪辩解 对当事人辩解的内容应当更为详细地记录。一方面可以将多次供述一一对照,找出不一致的地方,佐证辩解不成立;另一方有利于全面分析、判断证据,也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该院通过践行“四做到”规则规范侦查笔录制作方式,突出侦查笔录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追究犯罪的重要作用,强化干警办案规范化意识,提高整体办案水平。 |
关键词:秦皇岛,检察院,侦查 |
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