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局:被监管人羁押变动24小时内通知亲属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获悉,北京市公安局监管系统出台了《被监管人员出所告知工作规定》,要求因案情需要被监管人羁押场所发生变化时,监管场所在为被监管人员办理出所手续后的24小时内,要主动将被监管人员羁押变动情况、出所时间及出入去向等详细内容通知其指定的亲属或委托律师。 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负责人说,按照规定,各看守所内被监管人员被依法换押出所或交付执行时,看守所均应在被监管人员出所后24小时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将被监管人员羁押变动情况、出所时间、具体去向等内容,告知被监管人员近亲属和其委托的辩护律师。(记者周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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