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官微“自曝淫乱门”缺少关键声音
政法委官微“自曝家丑”称官员淫乱,系夫妻矛盾引发。11月11日,甘肃省张掖市委政法委通报了其官方微博自曝官员淫乱事件原因。张掖政法委微博管理员王兴河在家使用电脑时违规留存密码,后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过程中引发矛盾,其妻子登录上网发微博。王兴河已被免职并调离宣传岗位。(11月12日《新京报》) 11月9日22时19分许,由王兴河本人运营维护的张掖市委政法委官微自曝,称王兴河“在婚姻期间,作风极不检点,与多名异性发生性关系,多次带异性回家过夜……”此后,王兴河声明称举报内容纯属恶意造谣;10日晚间,张掖政法委官微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称此微博为当事人现任妻子所发,内容完全失实;11日晚间,张掖政法委官方微博正式通报事件原因:系该官员在家使用电脑时违规留存密码。 从官微“自曝淫乱门”的大致进展情况来看,当事官员及其所在单位对网络突发事件的反应很灵敏,应对效率也很高。可是,效率太高也不一定完全是好事,反倒可能引发网友新的疑虑。例如,头一天深夜发出“自曝”微博,第二天夜间涉事单位便公布初步调查结果,称“内容完全失实”。短短一天时间,真的能查清真相吗?要知道,此次曝出的是“作风问题”,属于私密范畴,调查难度很大,很难取证。如果仅仅是简单询问当事人就做出如此结论,显然是不严谨的,甚至有草率应付差事之嫌。试想一下,作为当事人,身份又是官员,怎会轻易承认自己存在问题?即便是进行了一些走访,恐怕也不大可能在一天内就得出结论。 其实,稍微细心一点就能发现,自从“自曝”微博发出后,一直都是被曝的官员及其单位在否认、在回应,而爆料人(即官员的现任妻子)却再无声音。而她,才是最清楚真相的知情人之一,她的声音很关键,也很“权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一方自说自话,另一方却保持沉默,显然无助于公众得到更多、更全面的信息,进而做出合理的事实判断。至于爆料人是自己不愿再说话,还是被“做了工作”,我们就更是不得而知了。 在“自曝”微博中,有王兴河“在婚姻期间,作风极不检点,与多名异性发生性关系,多次带异性回家过夜,并与他人非法同居”等内容。而据了解,王兴河于2013年12月与前妻离婚,2014年1月与现妻订婚,2014年4月领取结婚证,后因双方不和,于2014年10月两人协商分手,手续正在办理中。无疑,王兴河离婚、订婚、再婚、再分手,效率也是蛮高的。虽然这是私事,但既然其作风方面引发了质疑,似乎也值得关注一下——这种“高效率”是否是某种现象的表现?抑或,这种“高效率”导致了某些问题的发生? 在微博回应中,王兴河表示:本人不放弃对造谣者的责任追究,本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合法利益。诽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自曝”微博构成了诽谤,王兴河有权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提起诉讼也是当事人自证清白最理性也最有效的方式。至于爆料人通过政法委官方微博发布此类信息,是否也构成了侵权呢?如政法委不一心想着息事宁人,似乎也必须对此有所追究。 说这么多,我并不是要质疑当事官员及其单位回应的真实性,而是觉得,官微“自曝淫乱门”调查处理的过程中,不能缺少爆料者的声音。在应对网络舆情的时候,效率很重要,而程序正义和态度审慎同样很重要。危机公关只是临时“灭火”,真正查明真相、坦诚公开并解决问题,才是根本。 (乔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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