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打伤妻子及小舅子夫妇 获刑一年半
海口一对夫妻失和,女方回娘家过年,男方吴登某竟在大年初一晚上持钢管上门打人,不仅打伤妻子,还打伤了正在熟睡的小舅子夫妇,家庭矛盾演变成了一场流血事件。小舅子夫妻受伤住院治疗花去了十余万元。近日,秀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登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59岁的吴登某系海口秀英区长流镇人。2013年年底,妻子吴某莉和他发生纠纷后回娘家暂住。今年大年初一,吴某莉没有回家,而是留在娘家,和弟弟吴某某、弟媳林某一起过年。当天22时许,吴某某和林某夫妻俩已进入梦乡,吴某莉则在另一个房间休息。此时,吴某登持一条钢管找上门来。他趁着吴某某、林某熟睡之机,挥起钢管朝两人的脸部打去,接着又冲到妻子吴某莉所在的房间,用钢管打伤妻子的脸部、头部。 吴登某随后逃离现场,于次日凌晨2时许到长流派出所投案。 经鉴定,吴某某、林某、吴某莉所受损伤均已构成轻伤一级。2014年2月1日,吴某某、林某被送往海医附院治疗,其中,吴某某住院治疗21天,林某住院治疗11天,两人花去医疗费共计107650.85元。 海口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登某犯故意伤害罪,于5月5日向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吴某某、林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吴登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176650元。 秀英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登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吴某某、林某经济损失130050.85元。 □记者 李美香 通讯员 薛莹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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