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 裴晓兰)张先生在修车间内查看车辆修理情况时不慎坠入修车地沟,造成骨折。他起诉4S店索赔1.8万余元。近日,通州法院受理了此案。
张先生诉称,2013年11月26日,他到4S店修理车辆,在查看车辆修理情况时,恰好有其他车辆驶入修理车间,他因避让那辆车,不慎坠入车间内的修车地沟内,该地沟内有积水和修理车辆的工具等杂物,导致他受伤。经潞河医院诊断,张先生肋骨和手腕骨骨折,还有多处擦伤。
张先生认为,4S店的修理车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不用的地沟也没有保护措施,更没有专业人员看守,车辆可以随便出入。他作为客户理应得到赔偿。他起诉要求4S店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共计1.8万余元。
通州法院已受理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