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检察机关半年立案纠错3455件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就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中显示,自2013年8月到今年2月,共依法纠正应立案而不立案1816件、不应立案而立案1639件,分别同比提升58.5%和54.9%。 2013年8月份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注重从审查案件、受理控申和媒体报道中及时发现侦查机关在立案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对经立案监督后判处重刑的案件深究有案不立的原因,严查背后的职务犯罪。截至今年2月,河北检察机关共依法纠正漏捕2088人、漏诉1530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84人次,严肃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25件31人,清理久押不决案件24件56人;提出刑事抗诉378件,采纳抗诉意见率90.9%,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意见1477件次;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25人。(记者马竞 见习记者周宵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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