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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内“刮痧”是种什么“病”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24 10:1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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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字读新闻

  痧

  1公式病名,中医指霍乱、中暑等急性病。

  2公式麻疹的俗称。《医宗金鉴》:“痧白疹红如肤粟。”

  3公式(方言)指疟疾。

  不管哪一项释义,“痧”都是一种病。词典上说,“刮痧”就是用铜钱、光边瓷器等物蘸香油或水刮刷颈部、胸背、肋间等处,使局部皮肤充血,以减轻内部炎症,是一种民间疗法。《儿女英雄传》中“刮痧”“连刮带打”,阵势吓人,也难怪乎“刮痧”总是与“虐待”相联系。

  十几年前有个叫《刮痧》的电影,说中国人许大同来美八年,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但一次“刮痧”让许大同从梦中惊醒。他五岁的儿子闹肚子发烧,从北京来的爷爷想起“刮痧”,但痧痕却被儿童医院的医生当成了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并把许大同告上了法庭。

  在中国用了几千年的、很多人感冒时都会自然想到的一个普通疗法,在美国就很残酷地成了虐待。传统不同,文化不同,制度不同,中西之间的种种“不同”把“刮痧”碰撞成了“虐待”。

  近日,一则关于“刮痧”的新闻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不同看法与说辞。3月11日,被告人胡某称遭遇刑讯逼供,身上有“淤斑”。警方称“淤斑”为感冒刮痧所致。“被捕后能享受刮痧待遇?请问谁人所刮,在哪里刮?”警方相关人员出庭作证称:“为同仓人员相互刮痧。”

  立场不同,观点不同。身上的“淤斑”到底是怎么造成的,是“刮痧”还是“逼供”,不同的立场与角度正在做着不同的解读。

  公众和警方,似乎也有了不同的“文化观念”。“躲猫猫”与“做俯卧撑”等,给公众培养了对看守所的一种“文化认识”,要改变公众现在对可疑“淤斑”的判断,有关部门应该拿出透明、科学与严谨的证明。

  □李计伟语言学者

关键词:看守所,刮痧,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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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侯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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