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3学童遭堂叔绑架撕票索90万 凶手判死刑
庭审现场被告人回答提问。常研 摄 3名学童结伴上学,一同被绑架撕票。原是叔侄两家多年积怨,侄儿为报复作案。今天(20)上午,岳阳中院公开审理特大绑架杀人案,并当庭宣判:绑架3名学童的岳阳男子张兴艳被判死刑。 旁听座无虚席 受害人父亲几度落泪 筻口惨案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听说该案在今天上午公审,不少群众和新闻媒体记者早早地等在了法庭外。 8点20分左右,受岳阳中院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岳阳检察院检察员、湖南理工学院学生陆续进入庭审现场。此时,第一法庭已经坐满了旁听人员,其中包括双方当事人亲属、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南源村部分居民。 在法庭上,遇害儿童的父亲们几度落泪。 凶手当场忏悔 “听从法院判决” 庭审控辩结束,法官问犯罪嫌疑人还有什么想说的,张兴艳低头哽咽:“我向被害人的家属表示道歉,对不起,尤其是两个女孩的家属,我真的对不起,一时的冲动给被害人家属、给我自己的家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果,我现在心如刀割,可是一切都晚了。此时此刻我也理解被害人亲属的心理,恨不得将我千刀万剐。我自知罪孽深重,有一个请求,我愿意将我所有的器官全部捐献给有需要的人。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我一人所为,我听从法院的判决。” 旁听席上又响起了阵阵叹息声:“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 法庭当场宣判 凶手被判死刑 经合议庭评议,认定事实如下:被告人张兴艳为达到泄愤和勒索钱财的目的,绑架并杀害3名儿童,之后向被害人亲属勒索巨额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情节成立。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兴艳犯罪手段十分残忍,后果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情回放 堂叔绑架3侄儿,撕票后索赎金 检察机关指控,岳阳县筻口镇南源村村民张某华与张某勇系堂兄弟,相邻而居。两家为建房风水一事存在矛盾多年,张某华之子张兴艳对堂叔张某勇怀恨在心。 ●2013年9月,在临湘做烟花生意亏了钱的张兴艳得知两家又发生争执后,便产生了绑架堂叔的孙子张某某勒索钱财并发泄私愤的念头。 ●2013年10月30日6时许,张兴艳驾车在漆市村陆家组附近,发现了上学途中的张某某、刘某、张某。张兴艳以送孩子上学为由,将3人都喊上了车。随后,车子往临湘方向行进。 ●上午8时许,当车行至临湘市忠防镇马港村谢垅组无人路段时,张兴艳将张某某单独叫下车,采用掐脖子和用石头砸头部的方式将其杀死,并将尸体扔在旁边一处隐秘的草丛里。 ●当晚9时许,张兴艳担心两个女孩子会将这件事情说出去,决意将另外两名儿童一并灭口。他哄骗说要带张某、刘某出去玩,两个贪玩的孩子欣然答应。张兴艳带着已经熟睡的张某、刘某返回其在临湘的租住房内,用绳子先后将二人勒死。 ●10月31日晚11时许,张兴艳用准备好的手机卡,声称3个小孩在自己手中,以此为由向张某某的爷爷张某勇索要90万元。11月1日下午3时许,张兴艳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某茶楼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记者手记 伤痛,无法弥合 张兴艳,一个33岁的有点木讷的农民,难以让人把他和穷凶极恶的杀人绑匪联系到一起。辩护律师也说,此前,张兴艳无论在当地,还是租住地临湘,均无犯罪前科。 庭审中,张兴艳为自己辩护:“我真的没想过要杀死他们。”当时他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非常认真。通过对案情的了解,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怨恨与挣扎。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开脱绑架杀人犯罪的理由。 悲剧,虽然只是由于个人心理扭曲而引发,带给数个家庭的伤痛却是无法弥合的,带给整个社会的思考,也不应停止。(袁礼成、常研) |
关键词:湖南,岳阳,绑架,撕票,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