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白云鄂博铁矿原副矿长12年受贿30万获刑5年
在担任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铁矿副矿长期间,张立志在产品销售和物资采购环节,矿石销售、电缆采购、就业安排等方面受贿,同时以技术咨询为由收取咨询费。12年里受贿7次,共计30万元。昨日(17日),记者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张立志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立志提出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2001年4月,因为在选购高含量稀土矿石的过程中提供了帮助,时任白云鄂博铁矿生产计划科副科长的张立志收到了时任包钢白云鄂博铁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现为包钢稀土白云博宇分公司)选矿厂党支部书记王某以技术咨询费的名义给予的6万元好处费。从这时起,张立志踏上了12年的受贿路。 2001年6月,同样在选购高含量稀土矿石的过程中提供了帮助,张立志又收到了时任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责任公司驻白云鄂博矿区办事处负责人孟某以技术咨询费的名义给予的6万元好处费。 2009年7月,时任白云鄂博铁矿副矿长的张立志,因为提前告知了矿用电缆的采购计划,时任扬州市中新扬子仪表电缆制造有限公司经理方某给他送来了10万元好处费。2012年春节前,方某为感谢张立志再次告知他电缆采购计划,使其顺利投标,为他送来4万元好处费。2013年春节后,第三次帮助方某取得选购资格的张立志,收到方某送来的2万元好处费。 2012年中秋节前,因为承诺帮助安排就业,张立志收到时任中勘保定勘察研究院边坡研究所所长张某给予的1万元好处费。2013年春节前,为感谢张立志的帮忙,张某又为他送来了1万元感谢费。 其实,2001年9月至2008年4月,张立志每年工资和奖金收入不少于15万元,2008年5月就任副矿长以后,年薪达到30万元。案发前,家庭银行存款大约300万元,此外还有多处房产和家用汽车,经济基础雄厚。 对此张立志说:“我很多同学收入比我多,我在国有企业工作,付出多,得到少。很多时候没有金钱确实不行。”张立志认为,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也为他受贿犯罪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2013年4月2日,张立志因涉嫌受贿被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4月15日被逮捕。固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张立志有期徒刑5年,张立志退还了赃款30万元。(记者 时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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