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与子女闹矛盾 状告6儿女索要赡养费
老人随儿子生活是很多地方的习俗,但如果老人不愿跟随儿子生活,是否就意味着他不需要赡养老人呢?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冼秋玉表示,作为子女理应承担法定的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因为老人随谁生活而改变。不管老人愿意跟随其中一个孩子生活或者独自生活,只要是老人的儿女,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赡养费的金额因每个人的经济能力而有所不同。长期照顾老人生活起居的儿女,可以将其付出的时间、精力等折算成赡养费。 因为宅基地问题,海口的吴阿婆与几个子女产生矛盾。因为不愿与儿子一起生活,吴阿婆的赡养问题也没能得到妥善解决。为了自己的生活问题,吴阿婆将6个儿女告上法庭,要求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 吴阿婆年近七旬,和丈夫一共生育了一儿五女,共6个孩子,其中儿子叫王利。6个孩子中,只有小女儿王玲尚未出嫁,吴阿婆一直跟着王玲一起生活。去年的两件事让吴阿婆的生活不再平静。先是吴阿婆的丈夫在上半年去世,失去丈夫,年老体弱的吴阿婆既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生活一下子艰难起来。随后,四女儿王媛又与丈夫离了婚,带着孩子回到娘家,和小妹王玲、母亲吴阿婆一起生活。本来,有两个女儿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吴阿婆应该是很幸福的。可是因为没人给赡养费,吴阿婆的生活费成了难题。无奈之下,吴阿婆将6个儿女都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每人每月支付其500元赡养费,直至其身故。 对吴阿婆的起诉,6个儿女都有话说。原来,因为吴阿婆想将宅基地分给两个小女儿,几个儿女与吴阿婆起了矛盾。又因为吴阿婆不跟儿子一起生活,让矛盾加深才导致了这起官司。法庭上,6个儿女都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大女儿王花说,根据海南的风俗,母亲应该与儿子共同生活,由儿子养老送终。她说,只要母亲跟弟弟王利一起生活,她愿意配合王利一起赡养母亲。而儿子王利也表示,只要母亲与自己一起生活,他会照顾并赡养母亲。二女儿则表示,不管母亲与谁一起生活,自己不能照顾起居生活,但愿意承担相应的赡养费。三女儿称自己经济条件不太好,每月只能支付100元赡养费。两个小女儿王媛、王玲都表示愿意照顾母亲,如果不由自己照顾,就承担赡养费。 原来儿女并不是不愿赡养吴阿婆,但吴阿婆跟谁一起生活却是一个问题。当法官问吴阿婆的时候,吴阿婆明确表示,不想跟儿子王利一起生活,愿意继续跟王媛、王玲一起生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由王媛照顾吴阿婆的生活起居,可以不予支付抚养费,王利等5个儿女按海南省最低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赡养费,每人每月支付210元。今后吴阿婆如果产生大额医药费,可以追索6个儿女予以支付。(涉案6个儿女为化名)(记者 何慧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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