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微信冒充“白富美”行骗 被判刑七年十个月
温州乐清一32岁女青年因好赌输光了钱之后便去偷去骗,曾两次犯盗窃罪被判刑。出狱后,她不思悔改,又在微信上冒充“白富美”以合伙为名诈骗他人数十万元。近日,乐清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同时,责令其将20万脏款退赔给两名受害人。 林杰(化名)是乐清柳市人,农历2012年底,林杰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摇到一个“huanghuang0806”的微信号,对方说自己名叫黄娜,也是柳市人,在柳市某知名电器集团上班,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20万元。 通过聊天,林杰得知对方是本地人,还是位“白富美”,便有意结交。聊了一阵子,两人算是混熟了。 农历2013年正月初,黄娜告诉林杰,由于工作上的便利,她认识了很多“外协”,即和她从事的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公司,她称自己可以从“外协”那里接到业务,给自己私下做,但她太忙了,需要找个人合伙。林杰动心了。 去年农历正月十五,黄娜在微信上和林杰说,她正在集团里开“外协”会议,私接了一桩150万元的业务,问林杰有没兴趣合伙投资一起干。林杰一直想做点生意,赚点外快,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准备开办一个小企业。 但林杰准备和微信上认识的一名女性朋友合伙办企业的想法遭到家人的极力反对,他们反对的理由是,林杰对黄娜知之不深,这个人不一定可靠。 为打消林杰家人的疑虑,黄娜还亲自上门做林杰母亲的思想工作。她对林母信口开河,说做这个生意包赚不赔,并拍胸脯打包票。 最终,她说服了林杰的母亲。于是,林杰和黄娜就合伙投资开始做生意了。此时,距离他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月。 决定合伙投资办厂后,黄娜和林杰进行了分工,由林杰出资购买铜件,大约出资15万元;黄娜负责出资购买设备和其他配件。随后,黄娜装模作样地带着林杰在柳市镇找厂房,但找来找去,都没有合适的。最后在黄娜的怂恿下,他们决定将厂址选在林杰家的老宅里。 2013年2月21日,黄娜说自己弄到便宜点的铜材了,预订了12万元,要交部分预付款,让林杰先付款8万元,后来,黄娜又以同样的理由从林杰这骗来6万元。 黄娜让林杰赶紧弄好厂房,说铜件都运来了,其余的事她来办,她会尽快将设备运到林杰的老宅里。黄娜还说,这行业很赚钱,干完这单生意他们就都可以买辆车了。 随后,黄娜还陪林杰去4S店看车。林杰看上一款26万多元的车,但他目前没有这么多钱。黄娜说:“你自己筹个五六万就可以了,其余的钱我来想办法。”她承诺过几天,就带钱来帮林杰一起去提车。 当林杰好不容易筹了6万元等着黄娜陪他一起去买车时,黄娜又谎称为朋友银行贷款“打积分”,让林杰将这6万元也先给她朋友用几天,等“打积分”完成后就取出来去买车。林杰答应了。 之后,黄娜说自己去杭州玩了。过了五六天,黄娜联系林杰,说自己在杭州丢了包,身份证也丢了。林杰这才意识到她这个人可能有问题。 经调查,林杰发现黄娜是个假名字,她的真名叫黄某某。柳市那家知名集团根本没有这名员工。至此,林杰已被骗20万元。他忙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黄某某退还林杰6万元。 除了林杰,还有两人也被黄某某先后骗走20万元。2013年5月,黄某某以给自己使用的银行信用卡提升信用额度为由,让两张信用卡的主卡交给柳市镇的郑某、郑某某使用。让他们向其提供的两张信用卡存款。 当他们分别将5万元和3万元存入黄某某提供的信用卡主卡上时,黄某某随后利用两张银行信用卡的附属卡,将上述款项陆续套现取出,占为己有。 2013年5月下旬,黄某某又向郑某谎称自己能从柳市某通讯以极低的价格买到苹果5代手机,郑某信以为真,决定与黄某某合作倒卖苹果数码产品。后黄某某以从中赚取差价为由,要求柳市该通讯公司的老板蒋某对郑某隐瞒苹果数码产品的真实价格。 随后,黄某某带郑某到柳市该通讯店内,以黄某某的名义和蒋某签订了手机购买协议,让郑某支付定金20万元。后来,黄某私自从该通讯店提走10部苹果手机,交由他人转卖后将所得占为己有。 同样,以合伙倒卖苹果手机的名义,黄某某又骗取郑某某和她合伙,又以支付定金的名义骗取郑某某3万元。此后,黄某某又陆续从蒋某店里提走9部苹果数码产品,并擅自处理。经乐清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19部苹果数码产品价值总计人民币9万元。 案发后,黄某某家属已赔偿被害人郑某的全部损失,并得到郑某的谅解。 落网后,林杰才知道,黄某某是名赌徒。她赌博输了钱,便拆东墙补西墙,越陷越深。 目前,黄某某尚有14万元未返还被害人林杰,另有6万元未返还被害人郑某某。(记者张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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