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户偷吃价值6.8元食品 被诉盗窃罪受审
陈某为了填饱肚子,入户盗窃花生米和水果等食品,共计价值6.8元。记者昨天获悉,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诉至密云法院。 现年38岁的陈某从外地来京后租住在密云,一直没找到合适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检方指控,去年12月1日下午3时许,身上没钱的陈某因为饥饿,翻墙进入密云县溪翁庄镇村民孟某家中,他先去厨房抓了两把花生米、拿了四个柿饼,之后又去其他房间偷了两个苹果、两个橘子、一根香蕉。事后,陈某欲逃走时被刚好回家的孟某发现并报警,警察随后赶到将陈某抓获。经鉴定,上述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8元。 虽然所涉赃物价值不高,但是法律规定只要入户盗窃即构成犯罪,公诉机关以陈某涉嫌盗窃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记者 裴晓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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