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五执法部门联合发布2013年侵权典型案例
网络上面卖假药、“银鹭粥坊”傍“银鹭”……从食品安全到网络购物,从加油缺斤短两到停车场收费不规范,3月7日下午,记者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石家庄市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2013年侵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既有涉案金额120余万的大案,也有涉案一两千元的小案,既有涉及民生的食品也有农民种地的种子,典型案例所涉及的行业可谓五花八门。 市工商局:“银鹭粥坊”傍“银鹭”以次充好 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2013年石家庄市工商局加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全年共抽检商品528个批次,主要包括:黄金、妇女儿童用品、汽车配件、电动自行车、塑料制品、床上用品、羽绒服羊绒衫、建材管件、汽车配件、电动工具等商品。同时对全市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并制定了《规范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管理办法》,规范售后安装服务行为。 在工商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食品安全类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2013年7月19日,晋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石家庄市某食品饮料厂进行检查,发现其未经许可擅自将与中国驰名商标“银鹭”相近似的“银鹭粥坊”商标用于产品的生产销售,非法营业获款共计80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包装箱,侵权标签,罚款15000元。 附其他案例: 案例1:新华区某公司销售冒牌装饰材料和骗取变更登记案 案例2:赵县某农林技术服务站销售劣质农药案 案例3:新乐市某种子公司销售虚假表示玉米种子案 案例4:石家庄某汽贸公司销售汽车配件质量不合格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网络购药最好先查明真伪 在当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也公布了2013年度的典型案例,其中网络购药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据该局相关负责任人介绍,2013年6月,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与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对省会市民高某等在网上销售的药品“克疣王”进行了检查,经鉴定,高某等在网上销售的“克疣王”等均系假药,公安部门于2013年10月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高某、秦某抓获,查获各类假药40余箱共6000余盒。经查:2012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高某、秦某以其注册的河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掩护从事销售“克疣王”等假药活动,涉案金额1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秦某等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针对近年来网络购物的流行,药监局负责人指出,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要具有以下特征:网站开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批准,获得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同时其表示,消费者要想知道网购药品的真伪,有个很简单的办法: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查询,在这个网站上,市民输入药品相关信息,即可知道真伪。此外,该负责人提醒,处方药是不允许从网上销售的,建议消费者到正规零售药店在执业药师的指导下购药。 附其他案例: 案例1: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案 案例2:中山路某饭店采购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案 案例3:石市学苑路非法经营药品窝点案 案例4:中专学校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案例5:医药商场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案 案例6:高新区某大药房经营非法添加保健食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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