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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遭遇疑似骗局 200多万被法院冻结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04 17:3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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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朋友帮忙,却没料到自己的210万元钱被法院冻结,围绕着这笔巨款,各方说法不同,到底是经济诈骗,还是私人借款?究竟是个巧合的事件,还是一个事先设好的局?这是市民贾俊(化名)的近期遭遇。

  200多万元被冻结

  2014年的春节,对于贾俊来说真是一个非常难熬的日子,看到别人高兴地过年,他家里却是冷冰冰的景象。年前,因给朋友陈林(化名)帮忙,他的200多万元被法院冻结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13年7月,贾俊经朋友介绍与陈林相识。陈林说公司要在银行贷款,为提高公司信誉,让贾俊帮个忙——通过网上银行自助转款系统为他的公司做五六天业务往来交易流水账。8月1日,两人签了一份合作协议,由贾给陈公司账户上做了交易流水账,时间为8月1日至8月4日。

  11月29日,陈林又来找贾俊,让他再作一次银行交易流水,承诺事后要重谢。不同的是,此次是陈林在11月26日用一元钱新开的一个私人账户。12月4日,陈多次给贾打电话说,存进去几万元太少,银行说一定要有一个200万左右的款项转入该账户,并在该账户上放两三天才能认可。4日、5日这两天,一定要想办法凑够200万元的存款金额。于是,贾俊找亲戚朋友借款,承诺只是帮人倒一下账,只用三五天。于是亲戚朋友将准备支付的工人工资款、货款、工程款等借给了贾俊,使陈林银行卡余额达到250多万元。12月5日15时,贾俊的一个朋友要提前把借款要回来,下午给工人发工资。可贾俊转账时,却突然发现账面的款项无法转出,他急忙赶到银行柜台查询,被告知当天上午榆中县人民法院已将账户冻结。

  事件陷入迷局

  之后,贾俊从榆中县法院了解到,陈林与窦某已于11月19日在榆中县法院达成了民事调解书,确认陈某欠窦某210万元。贾俊认为,陈林隐瞒事实真相,合伙设计圈套,以非法形式骗取占有他人巨额财产,于是向榆中县公安局报案。

  同时,贾俊又向榆中县法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认为自己属于陈林与窦某欠款案的案外人,该款的所有权属应当属于他。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解封。由于证据不足,法院驳回。12月9日,榆中县人民法院在已经冻结的250多万元中扣除210万,将多出来的48万元解冻。

  2014年1月13日,榆中县公安局给榆中县法院发函称:该案我局已于2013年12月6日以诈骗案立案侦查,经我局侦查查明该款中的200多万元是贾俊于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分多次转入陈某账户,该款确属贾某所有,而非陈某所有。13日,县法院工作人员询问陈林时,他明确表示该存款是贾林转入的,并不是他自己的钱。

  等待法院裁决

  对于贾俊的报案,榆中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干警几次前往城关区,找到相关借款人,逐一做了询问笔录。弄清了该笔款的来龙去脉。根据协议书、身份证、银行卡、U盾、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了该笔款项始终在贾俊的掌管之中,该笔款项所有权没有转移。因而,陈林涉嫌经济犯罪的没有形成事实。据此,2月26日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在拿到决定书的当天,贾俊向榆中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立案庭受理立案。(记者彭维国)

关键词:骗局,市民,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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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侯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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