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回应是否有其他民警参与
记者了解到,当地关于陈宏凯受枪伤一事盛行的说法是:当晚,陈宏凯与朋友在酒后与别人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他的枪打伤了自己。
昨晚,慈利县公安局政委袁志红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晚没有他人被枪击。但是陈宏凯在当天是否喝酒、同行者是否还有其他民警等问题,他并未回答。慈利县公安局副局长史江山也拒绝回答上述问题。
一位知情人士转述慈利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的话说,当晚陈去KTV内并非执行公务,事故为“枪支走火”。
据悉,2013年,公安部曾出台规定严禁民警非公进入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关键词:警察,KTV,枪支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