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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人争执误伤劝架孕妇致胎死腹中 获刑一年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27 10:2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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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倒车致孕妇受到惊吓,其男友脚踹车门引发争执,期间,男子误伤劝架孕妇,致腹中胎儿死亡。福建古田县法院27日披露,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16日,赵某驾驶小车在一超市门口停车位倒车时,途经该处的孕妇陈某因此受到惊吓,其男友林某即上前踢踹小车车门,双方发生争执、扭打。

  期间,赵某脚踹林某时,踢伤劝架的陈某右腹部。经医院诊治无效,陈某妊娠的胎儿于同月21日死亡。

  经鉴定,陈某系单胎中期妊娠,因直接钝性暴力作用于腹部,造成胎儿缺氧,经治疗无效致胎儿死亡,系重伤。经调解,赵某通过亲属赔偿陈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万元人民币,并取得谅解。

  另查明,赵某于2000年12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05年4月刑满释放,于2005年12月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3万元,2010年4月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与林某发生争执、扭打,脚踢向林某时,应当预见到可能会伤害在场劝架的陈某,但其当时出于激愤、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打击目标以外的第三人即陈某重伤,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赵某有犯罪前科,依法酌情从重处罚。林某存在一定过错,赵某已赔偿陈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公诉机关未提出抗诉,被告人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关键词:劝架,孕妇,胎儿,死亡,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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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宿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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