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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上查获18只猕猴 河北云南警方联手追查卖家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27 09:3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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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收购、出售“国保”

  最高获刑10年以上

  猕猴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兽类》中被列为易危种,属于珍贵动物。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05年5月,从安徽到贵州做生意的个体老板沈某,因非法倒卖12只野生猕猴,获刑10年。

  2013年3月,广西一犯罪团伙非法收购12只猕猴,几名主犯分别获刑5年。(记者 王彬)

关键词:猕猴,警方,卖家,大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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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宿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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